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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的快速发展 给人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便利 了解资讯、联系沟通、展示才华...... 但是 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 并非私人“后花园” 有些法盲行为千万不要做 否则 公安机关必将依法查处 3月12日下午3时许,权某某在多个社交媒体上发布含有辱骂内容的视频,引发网友关注,造成不良影响。
3月13日上午10时许,权某某被传唤至黄楼派出所。经查,权某某为某品牌服装店店员,因与沛县籍顾客产生消费纠纷,心生不满,遂在网上发表针对沛县人、睢宁人的不当言论来发泄情绪。
经民警批评教育,权某某对其在网上发表不当言论的违法行为懊悔不已,当场公开道歉,保证今后一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目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之规定,权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人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 若逞一时口舌之快 在网上攻击辱骂他人、发泄私愤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 徐州鼓楼公安微警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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