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需登记来源 交通违法免罚事项清单
住宅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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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到来的3月
这些新规 将影响你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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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 个人存取现金超5万元需登记资金来源 登上微博热搜
3月1日起,《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办法》明确,个人办理单笔5万元以上存取款业务, 需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同时,《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或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的情况。
具体包括以下情况 (滑动查看)
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实物贵金属买卖、销售各类金融产品等一次性交易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
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其他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向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销售各类金融产品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
非银行支付机构以开立支付账户等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以及向客户出售记名预付卡或者一次性出售不记名预付卡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通过签约或者绑卡等方式为不在本机构开立支付账户的客户提供支付交易处理且交易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或者30天内资金双边收付金额累计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贷款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金融机构在与客户签订金融业务合同且交易金额超过5万元的。
新规的设立
可以防止诈骗案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安全感爆棚
从今年3月1日起 江苏40项交通运输领域的违法行为 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将不予行政处罚
近日,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公布了40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高频事项清单,涉及道路运输、水上交通、港口、交通工程建设等多个领域。
以出租汽车为例——
对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标志牌、标志灯、计价器等设施,不按规定主动向乘客出具合法有效的票据的违法行为,目前依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将被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暂扣从业资格证件十日以下的处罚。
而今年3月1日之后,驾驶员存在这类情况可以免罚,但必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即:一、初次被发现;二、不存在欺骗或误导旅客主观故意,未造成危害后果;三、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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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免予处罚并作出承诺的当事人,交通执法部门将通过“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综合执法新模式,加强各地各部门联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提高执法效率,加强信用管理和宣传,引导当事人诚实守信,自觉履行承诺。
骑行出门的小伙伴也要注意啦 3月1日起 《江苏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也将开始实施
该《规定》重点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 在电动车管理方面的一些制止性的措施 同时明确
走道、电梯等公共空间
禁止停放电动自行车
根据《规定》,今后物业可以 把电动车搬到规范的停放场所 对不合适的充电的设施或者是器材 予以暂时性地没收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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