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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医疗保障局 温馨提醒
2022年徐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即将结束 为避免影响2022年的居民医保待遇 提醒广大参保群众 务必于2022年3月31日之前 完成居民医保的缴费 ↓↓↓ 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认证后缴费。
低保、重残和特困等享受医疗救助的个人及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个人应缴纳的参保费用由政府给予全额补贴(长护险也不用个人缴费)。 1.城乡居民参保费用(含长护险)按年度一次性缴纳。正常享受待遇的续保人员未在集中缴费期缴费,且在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缴费的,自医保信息系统获取参保人员足额缴费信息的次日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欠费期间发生的费用不予结算。自4月1日缴费的,设定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2.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缴纳参保当年费用后,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3个月后至12个月以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缴纳参保当年费用,自医保信息系统获取参保人员足额缴费信息的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12个月以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缴纳参保当年费用,自医保信息系统获取参保人员足额缴费信息的次日起,设定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3.我县居民在外地高校已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无需再缴纳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4.如有参保问题,请咨询医保部门;缴费方面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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