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期间 有些市民为了庆祝 想燃放烟花爆竹来增添气氛 但这可不是想放就能放! 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合规! 在限制区域内“放炮”那肯定要被罚!
1月1日当天 徐州市查处多起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 2022年1月1日0时许,邳州东湖派出所民警在治安巡逻时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爆竹案例。
经查,牛某在明知邳州市沙沟湖西门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情况下,仍在该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其行为已经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警方依法对牛某处以行政处罚。
2022年1月1日19时28分许,李某因回家探亲心情高兴,遂在其家中二楼平台上燃放烟花爆竹增加节日喜庆。
该燃放区域为邳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李某的行为已构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警方依法对李某处以行政处罚。
2022年元旦当天,睢宁公安、城管、各街道组织人员开展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先后来到丽晶国际、欧洲城、天虹世纪城等小区,针对小区业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处罚。
在睢城街道,执法人员对多家新开业门店进行检查,发现不少商家存在燃放鞭炮现象。在维纳斯婚纱、薇汀旅拍、北海国际饭店等门店前,也存在燃放鞭炮留下的痕迹。经走访调查得知,基本都是因为结婚、开业等喜事燃放。
随后,工作人员对店家进行批评教育,同时通知燃放鞭炮当事人到派出所接受处理。 根据《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限制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徐州铜山区、贾汪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全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其他县(市)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目前邳州市市区、已建成的高新区区域、全市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另外,在国省道干线公路保护区内,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睢宁设置烟花爆竹限放区域和禁放区域。其中,睢城、睢河、金城这三个街道在外环路以内的部分属于禁止燃放区域,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区域内限制燃放时间为每晚二十二时至次日七时。
新沂禁止燃放区域为东至沭河、西至臧圩河、北至陇海铁路、南至新戴河城区范围内。以上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中秋、除夕、春节和市政府批准的其他重大节日除外)。
丰县主城区(包括中阳里街道、凤城街道、孙楼街道)及常店镇电动车产业园、电动车配件园,常店镇马楼村、华祖庙村、卜老家村、侯老家村、夏庄村、大李庄村、常堤口村为禁放区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沛县城区划定区域【南环路以北(包含沛城街道、孔庄、南孔庄、邓园、蔡庄、封楼、陈楼、裴堂)、东环路以西(包含东环社区、蒋庄、北孔庄、韩楼、王楼、前滩、宋庄)、大屯街道天津路以南、西环路以东(包含腾飞家园)区域、安国湿地公园、干岛湿地公园等景区】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禁放区域内任何时间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城区禁放区域以外的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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