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泄露频发,说到底还是利益驱动。那么,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以遏制个人信息泄露呢?
最高检这次发布的11起典型案例中,有多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为破解难题指出了一条可行的路径。
如在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检察院诉熊某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熊某某通过技术软件非法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联合其女友王某甲、其弟王某乙在网上出售给他人获利共计70余万元。
检察院在审查熊某某等3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时,发现3人的行为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遂将该案线索移送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审查。最终,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依法判令熊某某等3人自行彻底删除所有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支付赔偿金共计人民币70余万元;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提出的全部诉求。
实践中,检察机关还积极探索惩罚性赔偿,严惩不法分子,加大震慑力度。
在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诉李某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和权益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李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1290万余条,除非法出售获利外,还雇佣电话客服批量、随机拨打营销骚扰电话,以收藏品公司名义,采用夸大收藏品价值和升值空间等方式,诱骗消费者购买肾宝片、纪念册、纪念币等商品,销售价款共计55.4万余元。
保定市检察院审查该案发现,李某被判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同时,存在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消费欺诈的行为。遂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李某支付3倍惩罚性赔偿金共计166.3万元;采取有效措施删除所有非法持有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法院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