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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丰县, 哪些人可以享受岗前技能培训补贴、 就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一次性创业补贴、 创业租金补贴是多少? 企业新录用五类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按照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50%执行。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人群为富民创业贷款重点支持对象(简称重点群体)。个人创业者贷款,额度一般为15万元;雇用3人以上的创业项目,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对当年新招用重点群体,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个人创业者贴息,重点群体30万元(含)以内的贷款对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上的部分给予贴息;30万元以上的贷款对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上部分的50%给予贴息;对其他城乡创业者,按上述标准减半执行。小微企业贴息,在小微企业承担合同签订日 LPR-150BP 以下部分的基础上,对剩余部分给予不超过 200BP 的贴息。 企业对员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并获证的有补贴标准按照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原来没有补贴标准的,按照每人每次累计培训时间不低于40学时或不低于80学时两个档次,分别给予每人每次500元或1000元补贴。 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对象为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五类人员。五类人员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在核发证书之日起6个月内,可向职业技能鉴定所在地劳动就业管理机构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每人补贴100元;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每人补贴160元;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每人补贴210元;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每人补贴280元。 首次成功创业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申报纳税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品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所创办的创业主体。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实体5000元。 初次成功创业并租用我县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房屋、场地进行创业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品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所创办的初创主体。补贴标准为2400元-8000元不等。自营业执照注册2年内且依法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创业实体,可按年申请租金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复员转业军人、从事非农产品的农民、登记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在我县人社部门认定的孵化基地初次创办经营主体,初创主体需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申报纳税、经营主体须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他劳动者缴纳3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经营主体自营业执照注册2年内只可申请一次。补贴人数为初创企业自营业执照注册2年内吸纳就业人数。按初创企业实际带动就业人数给予补贴,招用5人(含5人)以下的按每人1000元给予补贴;招用5人以上的超出5人得部分、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首次就业高校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累计不超过20万元。 经县人社部门认定的县级各类创业基地以及利用自有住房成功创业、生产或服务运营正常的创业者。对符合规定支出费用总额的5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补贴10万元;利用自有住房创业,自营业执照注册2年内且依法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创业实体,给予每户每月200元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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