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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消防月”的精神和要求,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之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加强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灭火处置能力,丰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丰县顺达新能源公司联合丰县消防救援大队于11月19日上午10时,在公交二公司场站共同开展2020年消防月消防专项应急演练活动。公交公司董事长魏名军、党总支部书记张国强、安全总监邱方、新能源总经理刘果、县消防站副站长骆丹枫出席活动。
演练共分车辆行进过程中自燃应急处置、车辆充电时自燃应急处置及消防器材实际操作三个科目。活动持续了近一个小时,整个演练场景模拟逼真,演练过程中各环节分工明确,反应迅速,应急措施使用得当,有效地完成了演练任务。
公交车路上正常行驶发生自燃,驾驶员发现后,靠边停车,疏散乘客,并通过车载一键报警系统上报公司指挥中心,同时拨打119、120电话并取出随车配备的灭火器进行自救。公司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司待命救援人员、装载救援物资器材车辆,按照预案部署,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展开应急救援;消防官兵和120急救中心接到救援电话,迅速抵达事故现场灭火和伤患救治。
公交车在场站充电过程中冒烟起火,新能源公司人员迅速对充电桩进行断电处理,并利用现场灭火器对电池箱进行灭火,同时电话通知公交公司应急处置人员及119消防救援,公交公司人员接到险情后迅速对周围车辆进行疏散,并对失火车辆进行灭火救援;119消防官兵接到报警后到达现场,迅速对着火车辆进行灭火处置,很快着火车辆被扑灭。
车辆、场站等地点失火后利用公司现有灭火器材进行扑救,消防大队大队长现场讲解消防知识并指导同志们正确使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泡沫灭火弹、消防栓等消防器材。
本次活动有效提高了工作人员应对、处置应急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宣传了应急突发事件的预防、避险等常识,增强了从业人员的应急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为全面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转载声明:本文转自「丰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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