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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头盔,托举大大幸福。为进一步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助推我县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2020年11月10日,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民警在城区人流、车流量大的路口、路段,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活动期间,宣传民警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等形式,向过往群众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醒大家注意交通安全,警示群众要主动佩戴安全头盔,切勿有无牌无证、超速、酒后驾驶、横穿马路,不遵守人行横道路红绿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倡导安全文明出行。 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受教育1500余人次。通过街头宣传活动扩大了交通安全宣传声势,有效提高了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在辖区营造了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创建文明城市, 安全出行, 我先示范。 骑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 不仅仅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更是对生命的敬畏, 对幸福的守护。
转载声明:本文转自「丰县公安微警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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