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一个字符 于 2020-9-12 11:55 编辑
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9月11日受理并拟批准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江苏日不落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丰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9月11日-2020年9月17日。 联系电话:89217809 传 真:0516-89358935 通讯地址:徐州市丰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221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丰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徐州市丰县复新河西路西、纬二路南
| 建设单位
| 江苏日不落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受理日期
| 2020年9月11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全本公示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25584.71万元,其中环保投196万元,占地面积131.06亩。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正常工况与非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废气的小时浓度贡献值总和低于评价标准,且均未出现超标现象。本项目各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均可以达标。
非正常工况下,环境保护目标位置的颗粒物占标率均有增加,因此需最大限度防范此种情况的发生。一旦发生废气非正常及事故排放,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及时检修,待故障解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外50m范围。根据项目周边环境情况,目前项目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无环境保护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也不得建设居民点、生活服务设施、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丰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对周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投运、噪声经治理后,其厂界噪声昼间夜间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综合利用及处置,固体废物按照固废性质进行分类收集和储存,交相关部门处理,不在厂区附近形成堆积,不直接排入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对环境无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方式是可行的,经过以上措施处理后可以保证固废的零排放,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 来源:中国丰县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