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出生的何某是云南人,现居浙江余姚三七市,平时特别喜欢喝酒。爱到什么程度呢?用他自己的话说,简直是一顿不喝浑身难受。
今年1月3日,早上6点半,何某就喝了起来,一顿早饭的功夫,他已经二两左右白酒下肚。
到了晚上8点半,何某又独自一人在住处附近一处烧烤摊吃起夜宵。也就一个半小时的时间,他一边撸串,一边干掉了两小瓶二锅头。
享受完美好夜生活,何某突然想去宁波慈溪找老乡玩,于是说走就走自己开车上了路。因夜深,路上行人和车辆较少,何某一路平安地从余姚进入慈溪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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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当何某开到匡堰镇上林小学门口附近,正要与对向车道一辆轿车交会时,他的车子突然偏离方向越过中间黄线。对向车道的轿车躲避不及,左侧车头至车尾一整面都被擦碰到。
事故发生后,何某和被撞轿车驾乘人员下车查看车损。对方见何某满脸通红,便质问何某是否酒后驾驶。何某辩解说是因为吃了槟榔,后在等待交警到现场的这段时间,何某不断抽烟、吃槟榔。
经检测,何某呼气酒精含量为182mg/100ml,血液乙醇浓度为174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因此,何某被吊销驾驶证,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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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慈溪法院针对何某的上述指控正式立案。
原本,何某与法官约好,他会在当天上午来法院当面签收起诉材料。可是,法官左等右等也不见人来,也打不通他的手机。
难不成何某是因为害怕接受法院的审判,故意失联了?
法官之后多方打听,终于得知他的下落——原来,就在3日凌晨,何某因无证又醉酒驾驶,在余姚又被交警抓牢了。
原来,7月2日晚上9点多,何某独自在三七市的一家麻辣烫店吃夜宵,其间喝了6两左右白酒,直至当晚11点才结束。回到住处,酒兴未消的何某,又自斟自酌饮下3两左右白酒。
到了3日凌晨2点40分,许是酒喝得上了头,何某迷糊了一觉醒来,想起要去慈溪法院,觉得时候不早了,就开车上了路。
他完全没想到自己喝了酒,也没了驾驶证。
当何某开到余姚丈亭东溪线从南往北某处时,他将车开到了路边水沟里,一时无法进退。何某倒是没有慌,且知道自己喝了酒见不得警察,就向119求救。
谁知,不久后何某还是接到了交警的电话,询问他事故具体情况。
原来,119将何某的求救情况转至了110。听说是交警,何某的酒醒了一半,明知自己无证又喝了酒,便支支吾吾不肯主动告知事发的详细位置。
但是,经多方寻找,事故地点最终被交警发现。交警赶到时,留守现场的何某神情紧张又满身酒味。
经检测,何某呼气酒精含量为202mg/100ml,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86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
其实,何某因为爱喝酒犯下的“黑历史”不只在今年。2017年1月,当时何某刚考取驾驶证11个月,就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受到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日前,慈溪法院审理了此案。
法院认为,何某第一次在驾驶机动车时未确保安全,醉酒后驾车,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第二次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驾车上路,操作不当发生事故,均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经审理,何某先后两次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且第二次还是无驾驶资格,他的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15日,并处罚金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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