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
济南高新区某小区业主因对物业服务不满, 长期拒绝缴纳物业费,gu 物业公司遂将小区业主 诉至济南市高新区人民法院。
济南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审查后,发现这些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标的额不大,符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规定。因涉案的业主多达185人,法官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了各方当事人,协调这些业主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到法院调解。
两位法官站在双方的立场上, 从情理和法理两方面入手, 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近半数业主均同意缴纳物业费。 对仍拒绝缴纳物业费的部分业主, 高新法院按照小额诉讼程序开庭审理。
审理过程中,法官充分利用要素式审判方式,双方当事人认真填写案件事实要素,极大的提高了审理效率。仅用时30天,185件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全部成功处理,其中调解撤诉案件89件,一审终审判决96件。
来源: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