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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一:丰县荣获“2019年度江苏省土地执法模范县”
近日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发文 对2019年度江苏省 土地执法模范县(市、区)进行表彰
丰县被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授予 “2019年度土地执法模范县(市、区)”称号 实现了创建 江苏省“土地执法模范(先进)县” 十一连冠的重大突破
土地执法是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提升自然资源利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是保护自然资源和保障地方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举措。这份成绩来之不易 优异的成绩单背后 离不开每个人的辛苦付出
回顾近年的创建工作 我们深切感受到 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 给我县带来的发展和变化 全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意识得到极大增强 系统思维、问题导向、顶层设计 促进了治理能力提升 资源支撑和有效供给进一步彰显
站在新的起点上 我县将进一步树立创建品牌意识 持续巩固创建成果 继续深化创建内涵 把模范县的品牌效应融入到 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
为“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的通知
丰县榜上有名!
转载声明:本文转自「丰县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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