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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气愤!到药店买发烧药却不肯提供地址,遭拒绝后竟殴打女店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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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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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2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10日
广东东莞女子赵某
在药店购买发烧咳嗽药时
拒绝提供地址
店员依规定拒售
没想到恼羞成怒的赵某
竟然谩骂、殴打店员


整个殴打过程持续了几分钟
赵某反复辱骂:
“不卖药,打死你!”
期间
赵某还手持诊疗器
对工作人员进行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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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殴打的工作人员
也在不断向在场的群众求助
但都没能成功阻止赵某的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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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工作人员逃出药店寻求帮助
但赵某仍然追上去殴打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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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在一名身穿制服的人员帮助下
药店工作人员才得以脱险




大参林发布声明:追究到底


4月11日下午

涉事药店

大参林连锁药店

发布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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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东莞大参林一员工因拒绝向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顾客出售发烧咳嗽药品,遭到殴打;集团公司强烈谴责施暴者,并支持对施暴者追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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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全文如下




2020年4月10日晚集团公司接到子公司东莞大参林紧急通报,凤岗祥新中分店员工(班长)范某在售药中执行防疫登记政策,因顾客赵某拒绝提供详细地址员工依据政策规定拒绝销售发烧咳嗽药品,遭到赵某谩骂、威胁并进行持续几分钟的殴打行为,赵某的施暴行为同时造成部分商品损毁。受伤员工已入院接受治疗,并已向东莞警方报案。

集团法务部代表公司表态如下:1、强烈谴责施暴者,施暴者行为构成故意伤害,集团公司坚决主张依法维护员工权益;2、集团法务部认为员工依法坚决贯彻执行相关抗疫规定,过程有礼有节,行为得当;3、向认真执行防疫政策的受伤店员(班长)范某提出表扬,并提报进行奖励。集团法务团队支持对施暴者追究到底!

大参林医药集团法务部
2020年4月11日

4月11日晚
东莞市公安局凤岗分局
针对此事发布警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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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防控期间
每一个环节都要把控好
不配合工作还要出手打人
实在令人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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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声明:本文转自「江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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