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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为褒奖先进、激励士气,促进全省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省法院2018-2019年度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记功。我院黄超贤同志荣获个人二等功。
黄超贤,男,2009年8月进入丰县法院工作,自2010年10月以来一直从事执行工作。这名80后执行干警,踏进法院的那一刻,就始终把“为民执法,秉公办案,公平正义”的执法理念牢固地树在自己心中,把“司法为民”这四个字悬在头顶,以切实的行动书写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 在黄超贤心里,时刻铭记着一句话:“依法解决执行难题,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句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是分外艰难,但自2016年3月以来,黄超贤共结案3040件,无差错案件,无因案件处理不当致当事人进京赴省上访或诱发群体性事件。他以实际行动,展现了一个敢于攻坚克难,敢于担当尽责的司法干警形象。在每一次的执行工作中,黄超贤都坚持自己的工作原则,尽职尽责,时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工作。他以极大的责任心尽力办好每一件案件,面对繁重的执行任务,他白天出去执行,接待当事人,中午或休息日时间加班加点制作法律文书、制定疑难复杂案件的执行方案,确保每件案件都能及时结案。“越是艰险越向前”是黄超贤在执行工作中一以贯之的工作态度。在执行丰县某电动车厂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中,涉及案件共计43件。在执行过程中,工人多次聚集到法院,要求解决劳动报酬。黄超贤顶着巨大压力,一边与其他承办人一起探讨执行方案,部署下一步措施,另一边召集全部工人,耐心向他们作法律释明工作,稳定工人情绪。同时,积极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法定代表人的行踪。在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下,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宗某履行了全部义务。至此,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得以全部执行完毕。有人称执行法官有“四千万”:千言万语、千山万水、千难万险、千辛万苦,而这“四千万”恰恰是黄超贤日常执行的生动写照。在涉徐工案件专项攻坚活动中,黄超贤顶着烈日、冒着酷暑,始终战斗在执行第一线。重庆市公路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案件完全执结、张清案件大部分货款追回,为徐工集团挽回了巨大损失,受到了市中院领导和徐工集团的高度赞扬。关于袁某与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袁某申请法院诉前保全了徐某名下的一处房地产,引起多人信访,给丰县法院造成很大的信访压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黄超贤加班加点,细心理清案件来龙去脉,又不辞辛苦,赶赴上海宝山监狱向被执行人徐某了解案件情况,与公安机关充分沟通协调,深入查找被执行人徐某隐匿的财产线索。抓住案件利害关系人之间的主要矛盾,不厌其烦的与申请执行人袁某及案件利害关系人作法律释明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顺利拍卖了被执行人徐某名下的房地产一处,案件圆满执行完毕,长达七年的信访得以息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当前人民法院重要工作之一。在涉金融专项执行活动中,黄超贤在“巧”字上做足文章,努力让自己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降压阀”。执行过程中他采取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工作方式和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加大抵押物处置等工作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为切实维护丰县金融安全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执行工作平凡乃至琐碎,没有鲜花簇拥,没有掌声相伴,一肩霜雪,风雨兼程。日常工作中,黄超贤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服从院党组指挥,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率先垂范,廉洁自律,勇挑重担,并敢于承担责任,树立了基层政法干警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他与同事团结协作,严格要求自己,在执行案件中,始终坚守一个信条:一名合格的执行人员,不仅要多办案,办好案,最重要的是顶得住金钱的诱惑,做到一身正气,廉洁执法,用实际行动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日常执行中,面对有的当事人为了自己的案件尽快执行,对黄超贤请吃送礼行为,他一概婉言拒绝,并耐心地说服当事人,表示会穷尽执行措施,捍卫好每一名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执行徐某与蒋某、梁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徐某向法院提供了一条线索,梁某在孙楼办事处有拆迁补偿款,且补偿款即将发放。那时正值周末休息,黄超贤接到申请执行人徐某的电话后,果断放弃休息,立即赶往拆迁补偿款发放处,依法提取了补偿款582800元,案件顺利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徐某以对执行结果表示满意为由,要邀请吃饭,黄超贤毅然决然的拒绝了。为表示感激之情,徐某向法院送来书有“干净利索、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人民就需要这样的执行法官”的牌匾。 在近10年的执行征途中,黄超贤始终把执行工作理解为兑现公平正义的一项使命、一份执着、一种追求。他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一如既往地以踏实的工作作风、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做一名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好干警,以更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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