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
全国上下众志成城抗击疫情。
然而,就在这个关键时期,
仍有个别企业管控无力,重大疫情面前不作为,
置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于不顾;
仍有个别人为了博取眼球、哗众取宠,造谣传谣,引发群众恐慌;
仍有少数人不配合相关部门的防疫工作,
干扰疫情防控
……
他们都受到了相应的惩处!
小区大门无人值守、门禁管控如虚设
丰县一物业公司被直接记入“黑名单”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工作部署,县房产服务中心下发了针对物业小区加强疫情防控管理的通知,严格要求各企业严防死守,加强门禁管控,并多次现场督导,并在工作群里反复强调全面加强对外来人员及车辆的管控。
2月1日下午、2月2日上午,在县房管中心、县监委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督办检查中,均发现徐州芳草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祈福花园小区大门无人值守、门禁管控如同虚设。
针对该企业管控无力,重大疫情不作为的情况,予以全行业通报批评,将该企业直接记入“黑名单”,处理情况分别报备县房管中心、县物协,并责令物业负责人深刻检讨。
物业小区是疫情防控前沿阵地,希望全县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关键时期,不作为、缓作为、管控不力,置人民生命健康于不顾的行为,必须得到最严厉的处罚和追责。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社会密切关注、群众高度关切,但有极个别网友不顾社会大局稳定,通过网络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不实信息,造成了一定范围的恐慌,引起社会不良影响。
1月30日,宋楼镇菅庄村曾庄冯某在家中利用手机在今日头条上散布“丰县刘王楼附近已经有两例了,现在去哪都去不了,只有在家瞎收拾”的谣言,造成一定范围内群众恐慌。
1月25日,程某某在家中利用手机在新浪微博上刷微博时发现有人发布关于丰县九州家园确诊了一起武汉肺炎患者的帖子,遂在评论区评论了:九州家园那个已经确诊了,张五楼卫生院已经封了,还有几个没有确诊的帖子,造成一定范围内群众恐慌。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在当前严峻的疫情形势下,谣言不仅会混淆群众视听,人为制造恐慌情绪,还会让政府部门、业界专家消耗资源、分散精力去辟谣,给原本紧张、有序的疫情防控工作添乱搞破坏!
在全民抗疫的关头,造谣者制造传播谣言,不管是主观造谣还是客观传谣,都可耻、可恨、可恶。
在面对海量的信息时,我们坚决不能“全盘接收”,而要“过滤筛选”,在此,小编为大家提供几个可行的方法:
①关注本地政府官方新媒体账号,了解本地最新疫情资讯。在丰县,可选择将“丰县发布”推荐给亲人朋友。
②关注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新闻等权威新闻发布账户,以了解国内防治疫情的最新进展。
③遇到不确定的信息,可以查询浏览丁香医生、腾讯较真查证平台,这两个平台会实时更新辟谣信息。
当前,丰县人民纷纷投入防控疫情的行动中。然而,总有一些人无视疫情,全然不顾禁令、规定,无视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聚众打牌,近日,王沟派出所处理了一起疫情期间聚众打牌事件。
2020年2月1日下午,王沟镇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在本镇张王集村头王某某开的超市内有人聚众打牌(5人),王沟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处置。
在村干部的协同下,驱散人员,并将店主王某某带至派出所训诫。经过训诫、教育,王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非常时期需行非常之举,面对来势汹汹的疫情,我们各级各部门三令五申,广泛宣传,不出门是切断传染的有效方法这一概念可谓人人皆知。但还是有这么一小撮人时至今日仍对疫情严重性认识不足、不愿意受到约束甚至继续我行我素,可以说对自己、家人、社会十分不负责,于情于法于理不容!也希望大家发现这样的情况,积极向社区、村委会、公安机关举报!
疫情猛如虎!在各级各部门三令五申居民要遵守不出门、戴口罩的防疫规定,在各种平台反复宣传戴口罩是有效防止疫情传染有效方法的情形下,仍有一小部分人不听劝导,不顾自己安危,不顾大家安危,出门不戴口罩。
宋楼镇:出门不戴口罩且态度恶劣,
男子被移交公安机关。
2020年2月3日下午五时许,魏庄村村民李某(男,67岁)从家中外出未戴口罩,在丰县宋楼镇魏庄村委会附近,被魏庄村村干部巡逻发现,在被村干部劝导过程中,李某不服从劝导,且态度恶劣。
目前已将李某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等待李某的将是严厉的法律制裁。
大沙河镇:严查不带口罩出门,
不听劝告者被警方带回教育。
疫情当前,大沙河镇派出所民警在巡查过程中,仍发现还有个别人,特别是老年人,防范意思淡薄,不戴口罩出门。
民警对不戴口罩出门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个别不听劝告者带回加强教育。
法律专家表示,在重大疫情的防控下,作为公民应当遵守佩戴口罩的规定,这是法定的义务。对于不佩戴口罩的相关人员,民警有权执法。
部分中老年人,很容易自以为是,认为自己大风大浪都见过,小小疫情算什么。殊不知,病毒不会给任何人网开一面,一旦中招或许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做子女的也要及时将相关信息传递给父母,帮助他们增强风险意识。
男子故意隐瞒病情及武汉旅居史?
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月14日,男子张某从武汉返回徐州后,出现发热症状,前往社区卫生站就诊,且否认去过武汉。在徐州启动一级响应后,仍先后前往棋牌室、水饺店等公共场所。随后张某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目前,张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在医疗机构隔离收治。重要提醒:
对明知自己从疫区归来,确诊感染或者且身上携带病毒者,不主动报告,不按必要时间隔离,四处活动形成传播,造成严重后果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那些从疫情高发区访旅归来,尽管不知道身上已经携带病毒,处于潜伏期,但是没有按通告的规定主动报告疫区旅行情况,没有自行隔离14天,而是不服从管理,不负责任的四处活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则涉嫌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以据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为了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蔓延,各地在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的同时,也对密切接触者采取了集中观察、居家隔离等措施。但是,个别人员出现抵触心理,拒不配合防控措施,为社会带来了不必要的负担。
1月25日,@无锡发布 通报称,某小区居民张某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案例的密切接触者之一,在收到居家隔离的要求后,拒不配合,并拒绝社会卫生服务中心医生上门测量体温。
25日上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由公安部门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取果断措施,对密切接触者张某强制执行定点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如因张某拒不配合造成严重后果,司法部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特殊时期,更需要守规守法!
疫情面前
没有人可以置身事外、袖手旁观
疫情仍然在发展,形势更加严峻!
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这也是每位居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全社会都行动起来
尽到义务,同时监督举报危害防控工作的行为
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