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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0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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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
丰县呈报的(丰)地呈字[2019]第15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及供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丰县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欢口镇常庄村、欢口村、刘大营村、肖庄村,首羡镇费庄村、李堂村、沙河店村、田庄村、王大庄村、张后屯村,顺河镇蔡庄村、齐庙村、渠寨村、土囤村、岳庄村、朱坑村等48.3218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25.51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欢口镇常庄村、欢口村、刘大营村、肖庄村,首羡镇费庄村、李堂村、沙河店村、田庄村、王大庄村、张后屯村,顺河镇蔡庄村、齐庙村、土囤村、岳庄村、朱坑村等6.3769公顷集体建设用地、2.3089公顷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57.0076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48.3218公顷;征收土地57.0076公顷。
二、同意丰县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同意丰县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用于丰县济徐高速公路顺河互通连接线工程项目建设。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要求,并将具体供地情况及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你市要督促丰县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2019 年 12 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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