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9年是全市营商环境提升年,为响应市委、市中院关于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的号召,丰县人民法院始终将维护企业权益、促进企业发展作为战略性举措常抓不懈,坚持将行动落到实处。2019年以来,我院共立案执行涉金融案件1339件,涉案金额8.82亿余元,实际执行到位2.3亿元。 11月13日中午,我院执行接警中心接到线索电话,对方自称是陕西省榆林市高速检查站的交通巡警,在对过往车辆巡查时,发现一位车主是我院的被执行人肖某,现在正在检查站。我院执行人员核实线索信息后,发现肖某确系我院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随后执行干警迅速装备整齐,驱车前往陕西榆林。 丰县与陕西榆林市相距1010公里,经过 13个多小时的长途跋涉,执行干警们终于到达目的地,并在陕西榆林北检查站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成功将被执行人肖某拘传。随后,在驱车回程的路上,执行干警一直耐心的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析理工作,劝其尽快履行义务。14日晚上七点半,被带回法院的被执行人肖某仍然态度坚决,拒不履行其十三万余元的还款义务,执行干警遂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本案的执行也给躲避外地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了个醒,无论天涯海角,我们都能带你“回家”,维护金融债权、保障营商环境,我们是认真的!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丰县人民法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