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女子状告外卖小哥送避孕套晚了8分钟,意外怀孕索赔3万》的“新闻”,经多家媒体及自媒体平台转发推送后,迅速形成舆论焦点。来看记者调查, 给你分析得明明白白。
打开近日流传的这则“新闻”, 内容大致为 ▼
在这则“新闻”中,共有两张配图,一张是外卖小哥的背景图,一张是眼部打着马赛克的女子上身照,两张图片与文字配发,让人以为图片中的人物就是事件中的两位主人公:外卖小哥和苏小姐。但是事实上,配图与内容明显不符!
经过网络搜索发现,外卖小哥的图片出现在2018年的多个新闻报道中。而女子的图片则是2015年发生在东莞的一个采访。
仔细梳理,小编发现:该“新闻”中缺少了具体的时间、地点和具体人物,综合1、2所述连一张真实的照片都没有,着实是一个“三无新闻”。 昨日,公众号《三表龙门阵》发布对此新闻表示质疑的文章,有疑似某内容平台工作人员在下方留言,称该文章不属实,已经对该文章进行了下线处理。
经过检索发现,新闻源来自于:2019年9月19日16点44分,百家号「都市故事会」发布的一篇题为《女子状告外卖小哥索赔3万:他避孕套送晚了,导致我意外怀孕》的文章。而作者「都市故事会」最新的文章列表是这样的: ▼▼▼
此外,文中提到,女子状告外卖小哥,但经记者核实,市中级人民法院告知,“徐州两级法院已经对网上反映的情况进行排查,目前未发现该案件。”
显然,“都市故事会”这次发布的 是一则谣言满天飞的假新闻。 这个锅,徐州不背!
注意!网络绝非法外之地
为了进一步打击和防范网络虚假新闻,国家网信办早在2016年,就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制止虚假新闻的通知》,要求各网站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新闻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严禁盲目追求时效,严禁未经核实将社交工具等网络平台上的内容直接作为新闻报道刊发。
《通知》要求,各网站要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包括移动新闻客户端、微博、微信在内的各类网络平台采编发稿流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监督机制。严禁网站不标注或虚假标注新闻来源,严禁道听途说编造新闻或凭猜测想象歪曲事实。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293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也有明确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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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 沈扬 编辑 七七 校对 吴庆德 责编 辛安然 总监 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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