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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发布了哪些指导性文件(通知)?
(1)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吹响了扫黑除恶斗争的号角,扫黑除恶斗争正式启动。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丰县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举报方式
1、丰县扫黑除恶办公室举报电话:0516-89108110;0516-89321889;手机:18805229967
2、举报信箱地址:丰县中阳大道延伸段大圆球东检察院七楼719室
收件人:扫黑办
邮编:221700
3、举报邮箱:fxshcebgs@163.com
4、丰县公安局举报电话:110(24小时值守)0516-89231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