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6年下半年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县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2026年下半年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的通知》(徐人社职〔2026〕10号)文件转发,请遵照执行。我县2026年下半年初定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在我县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县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申报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应当在我县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缴费满6个月。 企业劳务派遣人员保险缴纳单位和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劳务派遣合同。 二、申报流程 网上报名时间:10月26日9:00—11月02日17:00 现场审核时间:11月03日—11月10日(11月03日其他各系列、11月04日—11月06日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校教师系列、11月09日—10日工程系列;) 现场审核地点:丰县栖凤公园北行政审批中心二楼东厅B207、B208。 其他事项:按照《关于开展2026年下半年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的通知》(徐人社职〔2026〕10号)文件执行。 联系电话:0516-89217708
附件: 《关于开展2026年下半年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的通知》徐人社职〔2026〕10号.zip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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