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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交通运输局2026年1月23日发布的2025年度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信息登记公告和上级工作部署,我市将于2026年7月8日起受理2025年度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受理时间 系统开放时间为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8月8日。 二、申请范围 1.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6日已完成登记的营运货车。 2.符合《2025年江苏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指南》(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查阅)要求的营运货车。 3.2025年报废的营运货车道路运输证有效期应在2025年1月1日(含)之后。 以上三项条件须同时满足方可申请。 三、申请方式及途径 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受理。 线上受理: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6日线上登记成功的申请人直接登录“江苏交通云便民利企平台”APP(原“江苏交通云”APP)或“苏交办”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申请。(具体步骤:“交通设备更新”入口进入系统,点击“报废更新预登记”—点击“信息补充”—选择下载申请表。打印申请表并盖章或签字后,将申请表扫描件回传至系统,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申报。) 线下受理: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6日线下登记成功的申请人到《道路运输证》发放机关所属辖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由网点工作人员协助完成线上申请(网点附后)。 请广大道路货运经营业户如实填写,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补贴标准 1.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标准见表1。 表1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 车辆类型 | 提前报废时间 | 补贴标准(万元/辆) | 中型 | 满1年(含)不足2年 | 1.0 | 满2年(含)不足4年 | 1.8 | 满4年(含)以上 | 2.5 | 重型 | 满1年(含)不足2年 | 1.2 | 满2年(含)不足4年 | 3.5 | 满4年(含)以上 | 4.5 |
注:中型、重型货车分类标准按照《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 802)执行。 2.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运货车,并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按以下方法计算: 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 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 其中,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见表2。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时间不足1年的,可以申请新购营运货车补贴。 表2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车辆类型 | 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万元/辆) | 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万元/辆) | 中型 | 2.5 | 3.5 | 重型 | 2轴 | 4.0
| 7.0 | 3轴 | 5.5 | 8.5 | 4轴及以上 | 6.5 | 9.5 |
注:1.中型、重型货车分类标准按照《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 802)执行。
2.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包含柴油、汽油、天然气等动力类型货车。 3.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五、申请材料 拟申请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营运货车所有人应当通过线上受理系统向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和上传证明材料,并将系统生成的《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打印后签署日期、加盖公章(所有人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或签字(所有人为个人),再拍照或扫描后上传至系统。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1.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委托办理的上传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车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等证明材料,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合格证、道路运输证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证明材料,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委托办理的上传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3.申请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资金的,提交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合格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委托办理的递交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的相关证明应上传到“其他证明材料”中。 六、其他事项 1.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线上查询申请受理和审核进度,确保预留手机号准确畅通。凡“申请状态”为“退回补正”的或预留手机号收到平台短信提示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补正。 2.申请人应提供车辆所有人名下真实、有效的银行账户信息。如因账户冻结、注销、相关信息不对应等原因导致补贴资金无法拨付,相关责任由申请人(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 徐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8日
《2025年江苏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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