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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用人单位在春秋假期间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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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17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1日至3日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将迎来春假

为破解春秋假期间

“学生放假、家长无休”的痛点

切实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益


徐州人社发出暖心倡议

鼓励用人单位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





关于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

促进工作与家庭和谐的倡议书


全市各类用人单位:


根据省、市部署,从2026年春季学期起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实施中小学春秋假制度。为了将这一利好政策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双职工家庭的“陪假”难题,让“春秋假”真正成为提升市民幸福感、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暖心假”,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特向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前科学统筹安排休假

关爱职工是单位的社会责任,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应充分认识到统筹职工休假与中小学春秋假相衔接的重要意义,通过落实错峰休假,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职工的归属感,让职工陪伴孩子成长。在春秋假到来之前,用人单位应提前科学统筹安排休假


1. 完善休假安排: 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在保障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鼓励将职工的带薪年休假、疗休养安排,与中小学春季(4-5月)、秋季(10-11月)的3天假期及相连的法定节假日、双休日进行统筹规划,形成连休。


2. 探索灵活工时: 对于有学龄子女的家庭职工,在春秋假期间,鼓励企业探索实行弹性上下班、错峰上下班、压缩周工作日、居家远程办公等灵活的工作方式,以便于职工更好地安排家庭生活与亲子活动。


二、共同营造和谐共融氛围

各单位在实施错峰休假和弹性工作安排时,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法律法规,不得因安排休假或实行弹性工作而降低职工工资标准或损害职工其他合法权益。 企业工会可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主动收集职工诉求,代表职工与企业就休假方案进行集体协商,确保好事办好。人社部门对落实带薪错峰休假情况好的企业,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政策、特殊工时许可有效期审批、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倾斜。


春光秋色当与家人共赏,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落实带薪错峰休假,关乎我市千家万户的福祉,关乎城市活力的迸发。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把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为打造更有温度、更具幸福感的徐州贡献力量!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1日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徐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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