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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部分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2021〕3号)精神,结合实际需要,丰县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开发四名“安全巡查员”公益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开发情况 岗位开发为城乡社会管理,从事市政管理、安全巡查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是丰县各镇(街道)常住居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熟悉计算机和手机app操作、初中及以上学历,身体条件能适应隐患排查工作需要,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进行失业登记并被认定为下列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持残疾证的残疾人员;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6、登记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 9、军队退役的; 10、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11、徐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曾有刑事犯罪、受处分记录的人员; 6、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享受公益岗位补贴期满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计划 招聘安全巡查员四名,用于镇(街道)、开发区安全巡查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下载或现场填写《徐州市丰县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二)本人到安居六期北门门面房最西侧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本人到场,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人社部门进行资格终审。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5日(工作日) 9:00—12:00,14:00—17:00。 (三)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贴照片); 2、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困难人员所需证明材料;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找不到原件的,持原毕业学校证明。 (四)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详细阅读公告; 2、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3、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五、审核考察 考察采取面试、实操、走访、政审的形式对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考察,择优录用。 六、体检 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录用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应急管理局对拟录取人员名单通过中国丰县网、丰县人力资源服务市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应急管理局办理录用手续。 八、合同期限及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由应急管理局统一扎口管理,应急管理局与招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聘用期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到期后自动解除聘用关系。工资标准按丰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含企业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 九、其他事项 经聘用后,被聘用人员的其他福利待遇受到影响,由被聘用人员本人负责。 十、本公告由丰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121755292 附件1徐州市丰县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1请复制链接下载:
http://www.chinafx.gov.cn/govxxgk/01407951-4/2025-12-19/8020d330-8dee-4669-8f92-7c4659874e44.html
丰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20日
来源:丰县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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