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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小课堂 你问我来答 ||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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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6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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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哪些能报销?能报销多少?

答: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学生、儿童除外)门诊统筹基金主要支付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甲类药品(含基本药物)、一般诊疗费和其他符合规定的诊疗费用,以及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中药饮片费用(含颗粒剂,限复方使用的中药饮片除外)

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其他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每次起付标准3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参保学生儿童享受门诊待遇不受定点医疗机构级别限制。

一个统筹年度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元。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参保人员,一个统筹年度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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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乡居民能申请慢性病吗?有什么待遇?

答:城乡医保仅糖尿病和高血压可申请门诊“两病”待遇。对“两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和普通门诊统筹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基金支付比例为50%,一个统筹年度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参保患者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2400元。

“两病”参保患者的门诊用药待遇和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不能同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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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徐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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