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主体责任。通过“线上收集”和“线下走访”相结合的办法,深入整治“慵懒散浮拖”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夯实党委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
健全涉企诉求联动机制。通过充分发挥“12388”举报电话和“汉源清风”微信公众号等来信来访平台作用,建立与信访部门、“962518”服务发展专线、“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等的联动机制,全天候、最快速、专业化进行分流办理,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建立“营商环境监督联系点”制度。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建立“纪企直通车”机制,在全县各行业部门设立营商环境监督联系点16个。
发挥人大政协监督职能。组织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直击企业关注的堵点、痛点,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