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中午2时许,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王沟中队民警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一辆黑色越野车看到警车立刻掉头,民警感觉到这辆车有问题,立即紧随其后,当跟到一死胡同后,越野车不得不停下,当民警来到车跟前时,驾驶员已经下车站在那里。
民警对其询问,驾驶员不承认是自己开车,而车上又没有旁人,他也不配合呼气检测,最后躺在地上佯装心脏病发作。民警通过分析判断,这名男子不像有心脏病的样子,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其讲道理,讲述相关的法律法规。
听完民警的讲述以后,驾驶员马上从地上站了起来,又做出一个惊人的举动,只见他从车上拿来自称刚从银行取出的10万元现金,请求民警放其回家,民警当即拒绝了他的要求,并对其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
经查,朱某某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含量为4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当天中午,朱某某酒后驾驶小轿车行驶途中看到有交警在进行检查,因为担心自己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被查处,朱某某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逃跑,不曾想由于道路不熟,最后走入死胡同被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民警依法对朱某某进行了处罚。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都市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