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简称“双减”文件)。为有效落实“双减”文件精神,全面规范校外培训,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对广大家长作如下提醒:
妥善安排孩子暑假学习生活,不要给孩子盲目报名参加学科类、语言类培训班,谨慎选择培训机构,建议不要提前支付秋季班学费。
目前我县正在开展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及相关违规办学行为排查整治工作,重点为:
1.根据防疫要求,暂停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服务。
2.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擅自面向学龄前幼儿进行小学文化课程教育,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开展学科类、语言类培训,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语言类培训。
3.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聘用在职教师、无资格证教师授课。
4.一次性收费超过3个月。
5.与学校、幼儿园合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有偿课程辅导或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
6.虚假广告宣传。
7.未签订国家统一制式合同。
如您发现以上违规行为,欢迎拨打教育局举报电话89209460,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