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治安维稳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和工作地点
本次共招聘10名(限男性),工作地点为孙楼街道辖区。
二、报考条件
1、政治可靠,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社会治安维稳等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
2、限丰县户籍;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适当放宽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 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1日(含)至2003年6月1日(含)期间出生);
5、身高为170厘米(含)以上;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有刑事犯罪、受处分记录的人员或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生;
9.有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30日—7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址:丰县公安局孙楼派出所接警大厅,联系电话:0516- 89155651。
(三)注意事项:报考人员须由本人前来报名,缴纳100元报名费,填写报名表(现场填写)同时提供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职位拟录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试行)》及《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政审
政审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录用后管理及待遇
录聘人员试用期一个月,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徐州市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月薪2430元(含个人五险)。
试用期间不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人员或本人自愿离岗的,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招聘公示期满之日起1个月内自行负责解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把“进口”关。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录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