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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终于来了 大家都趁着假期亲友相聚、豪饮小酌 但是有个别司机怀着侥幸心理 以为交警放假 试图酒后驾车
交警蜀黍想说:你想多了! 为保持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严管态势,切实维护“五一”假期交通安全形势平稳。5月2日,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动警力80余人,警车30余辆并联合汉风铁骑队在城区集中开展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通过积极部署,加大对重点道路、路段的巡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当晚,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查获酒驾11起,其中涉嫌醉驾5起,营造了严管严治的震慑态势。 2021年5月2日21时39分,丰县交警大队东郊中队民警在解放路与河滨路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车号为苏C0EXXX的黑色小型普通客车行驶可疑,遂示意该车停车检查,经检查,该车驾驶人李某酒后驾驶,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含量为9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民警随后对其抽血送检。 2021年5月2日22时18分,丰县交警大队东郊中队民警在河滨路酒厂处执勤时,发现一辆车号为苏CK06XX的小型轿车行驶可疑,遂示意该车停车检查,经检查,该车驾驶人刘某酒后驾驶,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含量为8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民警随后对其抽血送检。 2021年05月02日22时许,王某驾驶苏CKQ1XX普通二轮摩托车沿丰县大庆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城中大市场北门处时,执勤民警通过检查发现驾驶人其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79mg/100mL。 2021年5月2日22时27分,丰县交警大队梁寨中队民警在复兴河西路南段执勤时,发现一辆车号为苏C63XXX的黑色小型轿车行驶异常,遂示意该车停车检查,经初步检查,该车驾驶人黄某,涉嫌酒后驾驶,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含量为20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民警遂对其进行抽血送检。 2021年05月02日18时许,王某驾驶苏CAXXXP小型轿车沿丰县向阳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向阳路与人民路红绿灯路口处时与前方一辆小型轿车发生追尾,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通过检查发现王某有喝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4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随后民警将王某带至丰县中医院进行抽血送检。 2021年5月2日21时许,丰县交警大队欢口中队民警在执勤时依法查获苏BB8XXX白色小型普通客车,经检查发现驾驶员王某有酒驾嫌疑,经现场呼气测试,其结果为39mg/100mL,为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1年5月2日20时许,丰县交警大队欢口中队民警在执勤时,检查发现驾驶员刘某无证驾驶苏C9XXGS黑色小型普通客车,且有酒驾嫌疑,经现场呼吸测试,结果为23mg/100mL,为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1年5月2日00时53分许,驾驶员马某饮酒后驾驶苏C1XXX8白色小型轿车,被丰县交警大队华山中队民警执勤时依法查获,经现场呼气测试,结果为66mg/100mL,为酒后驾驶机动车。 尽管酒驾查处已是常态化
酒驾案例曝光也持续进行 可有些人就是当“耳旁风” 比如下面这位高某 不仅酒驾还二次酒驾 5月2日晚21时许,丰县交警大队李寨中队在对过往的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灰色小型轿车驾驶人有酒驾嫌疑,于是民警用呼吸式酒精测试仪对驾驶人高某进一步呼气进行检测,结果为23mg/100mL,在对其询问及网上查询核对时发现驾驶员高某于2021年1月15日因饮酒被丰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查获处罚,驾驶证被暂扣。这次在宋楼亲戚家吃饭,喝了点白酒,心存侥幸的高某以为放假期间路上不会再有交警检查,没想到行驶半路时又被交警查获。民警按规定对高某开具强制措施凭证,高某因饮酒被处罚,驾照暂扣期间,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将对高某罚款二千元,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处十日以下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 五一是大家出行聚会的高峰期,此次行动不只是为了查处酒驾,更是要告诉那些已经喝了酒的人不要开车,开车的人不要喝酒,主动放弃酒驾的想法和念头,让大家敬畏法律、杜绝酒驾。
一、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二、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三、视觉障碍 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四、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无论是机动车驾驶员还是非机动车驾驶员 都是交通的参与者 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不要尝试“酒驾”的滋味 否则等待你的必定是法律的严惩 只要守法出行,文明出行 才能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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