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18时17分许,徐州市睢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沙集中队民警袁长新等人在办案途中,行驶至睢宁县人民路与天虹大道十字路口中间时,发现一名2岁多的女童在十字路口中间徘徊,当时正是下班晚高峰,车辆行人较多,比较危险。
民警袁长新立即下车示意过往车辆停止通行,迅速把小孩抱到路边安全处,随后立即向110指挥中心报告,请求如果有人报警说小孩走失立即前来认领,并买来水果点心安抚情绪紧张的女童。经询问,孩子说自己是跟妈妈出来的,不知道妈妈到哪里去了,但她知道妈妈的电话号码。于是,袁长新立即给孩子妈妈打去电话,接起电话的妈妈当时已经泣不成声,正在焦急地寻找孩子。经了解,这位母亲带女儿出门买东西,在路边等待时看了看手机,孩子就不慎溜走了,当放下手机后,就发现自己的孩子不见了,于是大哭不止,一路寻找。好在孩子被交警发现。通话约20分钟后,这位妈妈终于见到了失而复得的孩子,她紧紧地将孩子搂在怀里,含泪感谢交警的救助之恩。
好在有民警的及时救助 这位家长的一时疏忽并未酿成大祸 但事情不会总是如此幸运 这件事也给广大家长提了个醒——
带着年幼的孩子出门时 要确保孩子始终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 避免他们走失或因独处发生意外
在平常要教会儿童熟记家长姓名
家长联系电话、家庭住址
还有一点也非常重要
一旦孩子走失,要立即拨打110报警 向警方求助——
孩子走失,她却想等24小时后报警? 警方:应该立刻报警!
近日,安徽亳州民警发现一名迷路的小男孩,便将其带回所内耐心安抚。最终民警根据小男孩指引的方向找到了他的妈妈。此时这位妈妈焦急万分,却说自己以为不满24小时不能报警。
“孩子失踪要等24小时后才能报警立案的说法并不准确。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其中规定,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公安机关应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睢宁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民警郑潇然表示,发现孩子或少女失踪后的24小时是找回的黄金时间。家长或亲友及时报案,警方及时行动,会大大提升短时间内找回孩子或失踪少女的机率。如果是成年人失踪,有证据证明对方人身安全面临危险,或者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的,或者是精神病患者失踪找不到回家的路等,随时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不受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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