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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庭!”11月13日上午9时,丰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梁某受贿一案,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纪委、镇街道、政府组成部门领导干部近200人参与旁听。 被告人梁某作为丰县审计局工作人员,2013年9月至2020年4月间,其利用审计工程项目的职务便利,在加快审计速度、降低审减金额方面,为程某、吴某、刘某等人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上述人员送予的人民币共计200万元。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犯罪事实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整个庭审氛围严肃、规范有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真观摩,并分别从法官驾驭庭审能力、仪表仪态等方面进行评议。
庭审结束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致认为承办法官驾驭庭审张弛有度、语言严谨规范、流畅紧凑,对此次庭审给予了高度评价。 各单位、镇街道同志纷纷表示通过旁听此次庭审,对自己也是一次警醒,今后将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自觉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勿以恶小而为之,坚决杜绝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微腐败”,廉洁从政,严守党纪国法,忠诚履职尽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人民安居乐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来源:丰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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