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等规定,经受理—审核—现场勘察—复审程序,拟批准丰县华地幼儿园等17所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现予以公示(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2020年9月14日至9月18日,公示期间,有异议者,请及时与丰县教育局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16-89209460,0516-80396916
联系地址:丰县新城区行政中心西1号楼431室
附件:丰县民办幼儿园拟批准办学许可结果公示一览表.xls
丰县教育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