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提高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稳定性,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徐政发〔2015〕72号)和《徐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徐财规〔2017〕9号)文件规定,定于2020年6月8日起开展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工作。在抗击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提倡使用“网上服务办事大厅”,推行“不见面”服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24日止。
二、补贴期限:2020年上半年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三、申报程序: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义务后,可登陆“徐州公共就业服务网”或在户籍所在地街道(镇)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申报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费的5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四、就业困难人员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需提供的材料:《徐州市就业困难人员个体经营及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社会保障卡》、《户口本》、个体经营人员还需提供本人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员应对自己的灵活就业情况进行如实申报,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享受资格,涉及严重情况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在规定时间登陆“徐州公共就业服务网”申报或向社区提交申请,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未在规定时间或滞后提交申请及缴费,视同自动放弃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资格,不予补发。
丰县咨询电话:0516--89215320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