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加强社会诚信机制建设,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姓名:李锬 案号:(2017)苏0321执1433号 案由:追偿权纠纷 涉案金额:940000元及相关利息 身份证号码:320321197905137218 住所地:江苏省丰县凤城镇在水一方二期32号楼 悬赏内容 1.提供被执行人具体下落并被我院成功拘传。 2. 举报电话:15005209005(非工作时间发送短信); 3.奖励条件:举报人提供信息属实,同时我院成功拘传,将奖励人民币6000元。 4.悬赏金领取方式:对符合支付条件的第一举报人(举报电话通话记录或者短信记录时间为准),待情况核实以后,到丰县人民法院领取悬赏金。 5.本公告有效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13日24时前,对举报人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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