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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1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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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丰邑还有一种说法认为,司马迁是用汉代纪事来记载这句话的。其实这一说法早已有人提出过,如王先谦引刘攽的话说:“予谓沛丰,郡县名。史官用汉事记录耳。”而汉时确有“沛郡”的存在。不过,这里的“沛”,无论是秦时的“沛县”还是汉时的“沛郡”,都不能解释“沛父兄”要求刘邦对丰也要“复其民”的问题。如果沛是指“沛郡”的话,丰邑是沛郡属下的一个县,“复其民”当然也在“复”的范围之内;更进一步说,沛郡下属不仅仅是一个丰县,属于沛郡下的其他各个县也都应在“复”之内。这从情理上更说不通。此外,凡是主张“丰邑”是县的说法,是以“沛郡”为前提的,既然“沛”是郡的说法不能成立,那么丰邑是县的说法就不能自圆其说,“沛丰邑中阳里人”变成“沛县丰县中阳里人”,二县并列,“中阳里”不知属谁?从属关系混乱,不符合逻辑。那么如何来解释刘邦对沛“复其民”而不“复”丰呢?我们查阅《汉书.地理志》记载:“沛郡,故秦泗水郡,高帝更名。”王先谦“补注”曰:“高帝四年更名。”《史记》集解引孟康曰:“后沛为郡,丰为县。”可见刘邦改秦泗川郡为沛郡的同时,设“丰为县”。如王先谦所言:“高祖乃沛县之丰邑人,即位后始置丰县与沛县,并言丰沛也。”因此在沛郡下属中有沛县与丰县。关于这时的沛县,“补注”引《通鉴》胡注:“沛郡治相县,而沛自为县,汉时人谓沛县为小沛。”可见汉高祖四年更名秦泗水郡为沛郡,而原来的沛县仍在,为了有别于“沛郡”,汉时人称沛县为“小沛”。 与此同时,丰邑本隶属于沛县,到这时刘邦把故里“丰邑”提升为县,与沛县(又称“小沛”)并列。《汉书.地理志》在沛郡下设有丰、沛二县,即是明证。刘邦回沛县,时在高祖十二年,此时丰县与沛县已没有隶属关系,因此“沛父兄”替丰县的家族求情,固请刘邦“比沛”,事在情理之中。然这依然是只能代表各注家所解,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司马迁之《史记》。况且籍贯在行文中还有统领的问题,沛丰邑之沛指沛郡其他皆指小沛也说的过去。从卢绾丰人也与高祖同里即可看出,要不然司马迁为何不这样写:卢绾,沛人也,与高祖同里。这样多无异议?! 在此也必须指出,现今的沛县与丰县同属于徐州市管辖,仍是二个并列的县属机构,互相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但长期以来,我们在刘邦的出生地中,许多著作、教科书、辞典以及各种报刊,仍写着“今江苏沛县”。这是个误解。因为现今的沛县,根本没有刘邦的出生地“丰邑”。而秦时的“丰邑”在现今的丰县。在汉高祖四年(前203)沛、丰两县已是各自独立的机构,一直沿革至今。所以刘邦的出生地老家故里皆应是“今江苏丰县”才是正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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