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至12月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公示
根据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丰财社 [2026]2号)文件精神,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经审核,现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 2026年03月12日-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丰县劳动就业管理处企管股反映,联系电话:0516-89215320。 附件 丰县2025年11-12月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公示单.xls
丰县2025年11-12月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公示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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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劳动就业管理处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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