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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徐州市市场监管局和徐州市消保委联合下发文件,决定在丰县招商场等全市50家企业设立市级消费维权服务站。
为贯彻落实市局、市消保委《深化“七个一”消费维权新机制建设,开展消费维权“六大”提升行动方案》文件精神,推动全市企业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依据徐市监消2020(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企业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徐市监通【2021】105号《关于印发〈徐州市星级企业消费维权服务站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经企业自愿申报、县(市)区局和消保委共同推荐、市局和市保委联合验收等程序,决定在丰县招商场等50家企业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
文件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鼓励引导更多企业、行业积极参与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创建活动,为全市人民创造更加安全放心、更加幸福舒心的消费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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