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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源头管理工作,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将全县持大中型客货车(A、B类)驾驶证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中型货车逾期未检验、重型挂车逾期未检验等驾驶人进行公布,请以下驾驶人尽快到车管所办理相关业务,否则系统将自动注销驾驶资格。 一、发生事故无法理赔:根据机动车保险相关规定,驾驶人的驾驶证未按规定审验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将无法获得理赔。二、一旦上路将被查处: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九十五条规定,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罚款。 三、连续三个周期不审验将被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八条规定,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车辆管理所将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将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温馨提示 :由于系统实时更新,已办理以上业务的驾乘人员请忽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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