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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进一步提升 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素质 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走深走实 自10月12日起 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开展 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良好,无闯红灯、逆向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现象 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打造文明交通“丰县共识”和安全行车“丰县规矩” 电动车未上牌、非机动车违法载人、闯红灯、逆向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闯禁区的非国标电动三、四轮车,净化路面交通秩序 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城区电动车销售门市逐一进行检查。严查销售非国标电动车行为,建立基础台账。严格管控电动车销售门店上牌工作,严禁为非国标车辆发放牌照。 邀请媒体随警作战,开设“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台”,利用本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执法过程中,同步直播交警查处交通违法现场、曝光违法行为、宣传文明交通内容与违法行为的危害,提升群众对文明交通的关注度。凡发现未戴头盔的市民、家长及学生,要立即劝导回家戴头盔,然后再上学或接学生回家。同时,在校园专门位置设立的曝光栏进行曝光交通违法警示教育。在城区主要路口电子大屏进行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并向所在社区、单位、公司、企业进行抄告,让整治行动落到实处。针对违法停车,驾驶人在现场通知驶离;驾驶人不在现场的,由交警大队警力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曝光;对严重影响交通秩序的车辆进行拖移。全方位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打出声势、形成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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