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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 是举手投足间展现出的素质, 它彰显出一座城市的“修养”。 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国内最具价值、 创建难度最大的城市品牌, 是一个城市的崇高荣誉。 创文, 是与每一个丰县人息息相关的大事。 ↓↓↓ 为贯彻落实我县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东郊中队要求中队全体民警、辅警在岗在位履行职责。紧盯道路交通不文明行为,严查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提高通行效率,使街道变得更“宽”、让通行变得更“畅”,为市民出行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形象。 为了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东郊中队按照大队要求统一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全员上阵狠抓道路交通不文明行为。早七点半至八点半,晚五点半到六点半时段,全部警力下沉到路面一线,部署在辖区重要路段路口。 执法中,执勤交警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违停车辆驾驶人在场的,引导其在停车位内有序停放或劝其驶离;对驾驶人不在现场的,执勤交警则依法对其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对妨碍行人、车辆通行的,一律拖移。
遇红灯在道路停止线前等候,不仅是对机动车的要求,非机动车、行人同样应该遵循。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推进文明城市创建,东郊中队交警持续对非机动车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严管严查的同时,对非机动车越线停车行为也将严查,向越线停车行为说“NO”!行动中,交警现场讲解交通违法的危害性,提高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营造安全和谐、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高城市文明水平, 是所有丰县人的共同心愿。 让我们从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摒弃酒驾、闯红灯、 违法停车、 乱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开始, 共同创造安全、文明、 有序的交通环境。 转载声明:本文转自「凤城之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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