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今年1月份,丰县人民检察院与街道、养老院合作建立公益诉讼服务基地,探索公益诉讼“以劳代偿”新模式。旨在让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侵权人经济困难无力担负公益损害赔偿金,通过提供一定数量的公益劳动进行替代性修复,将司法温度和司法保护公益相结合。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丰县人民检察院更是把“为民办实事”项目作为重点工作,在不断以创新举措推进该项工作的同时,对以往出台的机制落实情况也逐一自查落实。 如今 第一批“侵权人” 已在该基地“以劳代偿”服务一个月 这一个月里 侵权人是否按标准完成 “以劳代偿”任务? 而这项新模式成效又究竟如何呢? 近日,带着一系列“成效清单”,丰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前往丰县志愿者之家参加“以劳代偿”公益服务“结业”座谈会,详细了解此项工作落实情况。志愿者之家负责人、联络人、志愿者及10名公益服务人员参加座谈会。 会上,10名公益服务人员各自汇报了为期一个月公益服务的心得体会,她们称通过公益服务深刻认识到了错误,同时也收获颇丰:有“百善孝为先”的敬老熏陶,有“最美家庭”主题课的美德感染,有”下乡扶贫“的爱心传递,有”手工编织学堂“的技艺传授等等,这次公益服务不仅让她们体会到社会正能量的强大,也让她们切实感受到助人为乐的真谛。今后将认真工作生活,回馈社会,做知法守法好公民。 丰县志愿者之家负责人李美玲称,通过公益服务,10名公益服务人员思想认识有转变有提高,期间均能按要求准时报到,积极主动参与各种公益活动,志愿之家对她们的服务很满意。欢迎她们以后有时间有兴趣继续参加公益活动,传递社会正能量。 丰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博认真听取了10名公益服务人员的心得体会以及志愿者之家对她们的评价后,对志愿者之家的协助配合表示十分感谢,对公益服务人员的表现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她们今后工作生活提出建议与期许:希望她们继续饱有对公益服务的热情,有时间可以继续参加公益服务,以所学所获不断净化心灵,抚平焦躁、浮躁情绪,提升思想境界,经营好自己的小家;希望她们以学习“社会百科全书”《民法典》为契机,吸取教训,学法立行,守法做人,提高法律意识;希望她们以此次公益服务为起点,重塑自我再出发,以积极向上的态度认真工作生活,回馈社会。 转载声明:本文转自「丰县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