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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刚刚过去,元宵节又要到来 遵规守法 安全出行 春节期间 共查处酒后驾驶16起、其中醉驾5起
总有一些人自以为是 偏要以身试法
2月12日大年初一晚上8时许,丰县交警大队顺河中队值班民警接辖区派出所电话称:一辆大型货车把派出所大门给堵了,驾驶员侯某喝得醉醺醺,人已被控制。民警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22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当民警询问为何把车开到派出所大门时,侯某的回答让人哭笑不得。原来,当天晚上侯某酒后和妻子吵架,想进公安局“蹲几天”,随后开着重型货车,行驶约2公里到派出所门口,锁上车门离开没多远,就被派出所值班民警发现并扣留。后经鉴定,侯某血液中乙醇成份含量为223.9mg/100ml血,侯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一个月至六个月拘役并处罚金,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四款之规定,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2月16日下午4时许,丰县交警大队东郊中队民警接110指令,称有一辆车牌为苏FA**P5小型轿车停放在南苑路与东环路路口的红绿灯下好几分钟,导致后方车辆大量拥堵。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驾驶员竟然呼呼大睡,在发现民警后,驾驶员竟迅速启动车辆,闯红灯夺路而逃,被民警驾车拦停。经抽血检测其血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211.6mg/100ml血,涉嫌危险驾驶罪。经了解,赵某当天中午喝酒时接到家中电话说有事,便驱车返回,在经过城区一路口等信号灯时,因红灯时间稍长,再加上酒精的作用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睡醒时,刚好看到执勤交警正向自己走来,担心被抓到,便驾车夺路而逃,被随后赶来的交警拦停查获。
2021年2月22日16时56分许,宋某华(身份证号码3203211990****4055)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行驶至首王路被丰县交警大队首羡中队民警查获。对其呼吸式酒精检测,酒精数值为53ml/100ml。
2021年02月02日21时10分许,丰县交警大队欢口中队民警在欢口镇中心路巡逻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蒙DAXXX5行驶缓慢,形迹可疑。民警立即拦截检查,经酒精测视仪测试,驾驶员李某永呼气时酒精检测结果为50ml/100ml,涉嫌饮酒驾驶。
2021年2月18日15时许,丰县交警大队李寨中队民警在S254省道李寨街盘查时发现,驾驶员陈某波饮酒驾驶苏C6XXX9W小型普通客车遂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经检测酒精结果为4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春节期间聚会增多,喝酒有时在所难免,但酒后决不能驾车!酒驾的交通违法处罚,你真的承担得起吗?为了更好地团圆,所有驾驶员应时刻牢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安全出于警惕,事故源于麻痹,酒后禁驾的思想一定要扎根在心中。
生命只有一次,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酒驾不可“尝”试, 莫心存侥幸,也莫心存幻想。 安全文明出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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