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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 是一类十分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不仅要受到罚款的处罚 近日 徐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连续查处 多起无证驾驶行为
面对交警
12月14日中午12时20分许,交警支队云龙大队民警在金山东路与长安路交叉口,对一辆白色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行为非常可疑。
随后,民警就对驾驶员信息进行了核查,通过警务通查询发现,驾驶员谢某某的驾驶证在之前因酒驾而被吊销,车辆也处于脱审状态。谢某某说,由于天气寒冷,他跟朋友们决定开车去客户家做装修。平时他们都是骑电动车过去,朋友们也都没有驾驶证,只有他“会开”,于是,他就主动承担起这个“驾驶员”的重任,结果被民警查到。据了解,目前谢某某正在重考驾驶资格,科目三还没有考。民警对谢某某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并指出无证驾驶的危害,谢某某认识到了错误,表示愿意接受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营运汽车的,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记3分,罚款200元。民警依法对谢某某作出了处罚。
12月12日,交警支队高架快速路大队民警在高架快速路东三环高架纬二路出口处查获一起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当天下午4时40分许,民警在日常设卡检查时,发现一辆安徽牌照的白色货车行迹可疑,随即让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民警在与“驾驶员”袁某交流时,发现袁某神色紧张面露难色,经进一步询问,袁某才说出了实情,原来,该车原本的驾驶员并非袁某,而是坐在副驾的张某。行驶的过程中驾驶员张某因为身体疲惫,又不想耽误路程,索性就让原本坐在副驾的袁某替其开车,而袁某本身根本没有驾驶证,张某明知袁某没有驾驶证却将车交由其驾驶,自己却睡起了大觉。
民警对两人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两人都将面临法律的处罚。
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得驾驶机动车辆 取得驾驶证但因交通违法 被吊销、扣留、注销、停止使用等 不具备驾驶资格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 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逃避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 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 无证人员藐视法律,无视交通规则,轻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众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无证驾驶危害大 切勿以身试法 广大驾驶员要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转载声明:本文转自「徐州警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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