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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一黑加油车被查处
9月10日17时06分许,徐州丰县交警大队欢口中队民警在237国道欢口镇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鲁HP0**2小型面包车内装有大小共3只塑料油桶及加油设备一套,其中2只空油桶,另一只油桶中还剩50升左右柴油,驾驶人常某对违法运输柴油的行为供认不讳。 交警提醒
汽油、汽油与液化气、炸药、鞭炮等均属于危险物品,储藏、销售及运输都有严格要求。其中在运输环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必须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要求司机进行过专业培训并具备相应资格,运输的车辆也要经过严格审批后取得相关证件。用普通货车运输汽油和汽油,一旦引发火灾或者发生车祸,后果不堪设想。请车主们给爱车加油选择正规加油站,切勿因贪便宜酿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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