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警务通查询,民警发现现副驾人员胡某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在事实面前,胡某不得不承认刚才高速上是他开的车,而且他的驾驶证因前几年醉驾被吊销了,看到交警在收费站查车,害怕处罚才慌张的和蒋某换座位。
在进一步的了解中,民警得知胡某和蒋某是从宜兴来新沂市出差的,一路上都是蒋某开的,到新沂服务区的时候,看到蒋某开车四个多小时非常疲惫,而且离新沂市半个小时就到了,胡某就大胆开车上了路。蒋某向民警承认自己事先就知道胡某驾驶证吊销了,但是自己确实开车累了,就抱着侥幸的心理让胡某开了一会,现在非常的后悔。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胡某在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非营运汽车的违法行为,将要面临1000元的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蒋某将非营运汽车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行为,也将面临1000元罚款,并可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目前,改起案件正在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