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丰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郭新荣获“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郭新,男,汉族,大学本科,2005年进入法院工作,现任丰县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刑庭庭长。从事基层审判一线工作十余年,他始终坚持公正司法,甘于无私奉献,捍卫公平正义。因工作业绩突出,先后被省高院授予“个人二等功”、“打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工作先进个人”,被徐州市政府评为“2010-2012年度徐州市劳动模范”,被徐州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打黑除恶先进个人”,被市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全市法院优秀法官”、“量刑规范化工作先进个人”。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郭新同志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严格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努力使所办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力争把每一个案件办成“精案”“铁案”。2015年以来,郭新在个人带头办理825件案件的同时,还参与审理300余件,审签裁判文书500余篇。
身为刑事审判庭庭长,迎难而上,担当作为是他一以贯之的态度。如办理的葛某等28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是近年来丰县地区侦办的人数最多、社会影响最大的传销案,一审宣判后各被告人均服从判决,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郭新同志主动承办了刘某凯等15名被告人、张某华等21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案判决后,社会反响强烈,百姓拍手称快。2019年,该同志又带领全庭人员加班加点、集中攻坚,妥善审理了马某等涉黑涉恶案件,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成效显著。郭新同志始终恪守“廉洁”是司法的生命线这一根本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始终坚持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办案。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素养彰显了一名法官的公正与担当,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人民法官不忘初心的为民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