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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 近年来,我县居民养犬数量不断增加,因违法违规养犬和不文明养犬行为而产生的各类安全、卫生、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为此,我县出台了相关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
昨天记者在五门桥小区看到,有多只未束链子的狗,在小区内跑来跑去,道路上残留着多处犬只的粪便,既不安全又不卫生,与小区整洁的环境格格不入。在一栋居民楼的南侧,记者还见到一只被关养在笼子里的黑色大型犬,笼子下方全是狗的粪便,散发出阵阵恶臭,已影响到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根据相关条例,如成年犬站立时,从地面到肩部最高点的距离超过40厘米,或体长超过60厘米的犬类为大型犬,在城区范围内是禁止饲养的,为此,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现场告知该犬只主人,尽快作出处理。看到有陌生人靠近,这条狗虎视眈眈,还时不时狂吠几声。据了解,违法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将予以警告并限期自行处理,逾期不处理的将严格依法依规处置。
记者了解到,我县南环路以北、东环路以西、北环路以南、西环路以东区域,以及飞龙湖、汉皇祖陵等景区是文明养犬的重点管理区。
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牟明指出,根据相关规定我们居民外出遛犬的时候,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用束犬链牵引,主动避让他人和车辆,束犬链最长不得超过1.5米。还有遛犬的时候必须携带清除犬粪的物品,及时清除犬粪。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学校 、医院、广场等文化娱乐健身场所以及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
编后:文明养犬 应从“守规矩”做起 文明养犬是文明社会的一种体现,争做文明养犬人,创建人犬和谐的美好家园,是每个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从我做起,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共同营造和谐健康的人居环境。
来源:中国丰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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