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内容
1.举报人需提供上述涉案人员(公司)的财产线索,不包括我院或者其他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
2.上述人员的下落不属于本次悬赏范围(但是上述人员涉嫌转移、隐匿财产、毁灭证据等情况除外);
3.举报电话:15005209005(非工作时间发送短信);
4.奖励条件:(1)、提供现金(存款、投资型保险、理财、股票)等线索,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2%且不高于1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2)、提供其他财产(土地、房产、车辆、机器设备)等线索,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且不高于1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5.悬赏金领取方式:对符合支付条件的第一举报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除外),待情况核实以后,到被执行人的执行法院领取悬赏金。
6.本公告有效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13日24时前,对举报人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