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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暑来袭,制冷电器轮番启用 看着电费账单心生困扰? 别担心! 读懂电价政策,调整用电方式 轻松降低用电成本 夏日用电开销直接省下一笔!
江苏省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均可自愿申请开通峰谷分时电价。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变更。
开通峰谷分时电价业务的居民用户,每天8时—21时为峰时段,21时—次日8时为谷时段。执行相应电价标准。
未申请开通峰谷分时电价业务的居民用户,全天为平时段,执行相应的电价标准。
无论您是否开通居民峰谷电价,都可通过【家庭能效】—【峰谷用电】板块查看各时段用电分布。
打开网上国网App首页—【更多】—【办理】—【峰谷电变更】进行办理。
江苏省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均执行阶梯电价。
居民月用电量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为230度及以内,维持现行电价标准;第二档为231度—400度,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为高于400度部分,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居民阶梯电价按“年”为周期执行,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周期。
全年分档电量按照月度电量标准乘以月份计算,发生用电变更的按照实际用电月份数计算分档电量。
打开网上国网App,点击首页【家庭能效】—【阶梯电量】即可快速查询。
家庭人数满5人及以上的,可申请每户每月增加100度阶梯电量基数。
家庭人数满7人及以上的,可申请每户每月增加100度阶梯电量基数,也可选择申请执行居民合表电价,电价标准为0.5483元/度,不再执行峰谷分时和阶梯电价。
以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江苏省居住证》等在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包括持其他江苏核发长期居住证明的境外人士)数量为认定依据。
对在同一设区市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人户分离”人员,房屋产权人可提供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具的实际居住证明,或以《居民户口簿》登记的“本市(县)其他住址”(实际居住地)作为认定依据。
每位居民用户同时期只能在一个住址申请办理,不能同时在多个住址重复办理。 1. 空调固定黄金26℃,定期清洗滤网,散热更高效。
2. 白天拉遮光窗帘,隔绝室外热浪,减少空调运转负荷。
3. 杜绝家电待机耗电,路由器、机顶盒、充电器不用时断电。
4.冰箱摆放离墙面留足散热空间,不要塞满食物,减少频繁开门。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徐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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