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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中小学生学习生活节奏,拓宽实践体验,助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自2026年起,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将实施春秋假期制度。具体安排如下: 春假时间:4月1日至4月3日,与清明节假期(4月4日至6日)连休,共6天。 秋假时间:安排在11月中下旬,与周末连休,形成5天假期。具体日期将于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公布。 春秋假期间,各中小学须严格执行“双减”相关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严格控制书面作业总量,确保学生享有充足的自主安排时间。 建议家长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子女假期生活,鼓励孩子积极参与户外运动、文化体验、自然研学、社区服务等有益身心的活动,增进亲子交流,丰富假期体验。 根据上级部署,教育、科技、文广体旅等部门将联合相关单位,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及各类公共场所的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对违规违法活动依法查处,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请家长提前做好假期安排,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包括交通、防溺水、消防、食品、网络安全以及极端天气应对等方面,同时关注子女心理情绪变化。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努力,保障每一位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充实、有意义的假期。 咨询电话:丰县教育局89209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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